问题 |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怎么认定 |
释义 |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一般情况下资不抵债破产的主要原因,而破产后清算是最常见的做法; 各国对于破产原因的规定也有很大的不同,通常有列举式和概括式两种方式,我国采取的主要是概括式的方式,破产之后可以对破产财产及时进行清算。 一、破产重整后企业由谁来经营 破产重整后企业会由破产管理人经营。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 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 3、以破产企业名义开展民事活动; 4、破产财产清算; 5、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 二、公司破产在哪里申请呢? 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当经营出状况或经营不下去时,可以对公司申请破产,破产是一种法律程序,当公司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一般来说,只有在资不抵债,走投无路时才会选择破产,那么公司申请破产在哪里申请呢?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由其债权人或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在破产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清算的 公司清算一般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且公司资产能够抵偿其债务的情况。 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发生显著障碍,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法院介入进行的清算。特别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的情况。 此外,公司清算还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后,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是指破产清算以外的其他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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