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担保类型有哪些 |
释义 | 担保的范围包括: (一)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三)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四)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一、抵押权的保全效力是什么 抵押权的保全效力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进行计算,没有约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一)担保的范围 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2、对孳息的效力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收取的孳息首先充作收取孳息的费用,其次是主债权的利息,再次是主债权。 3、对添附物的效力 对于添附物,依据规定可以分如下情形对待: (1)添附物归第三人时适用物上代位的有关规定。 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 (2)添附物归抵押人所有时及于整个抵押物。 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 (3)共有时及于抵押人的份额。 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二、贷款要求的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说,担保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主债权的借款金额,还应当包括因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9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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