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合同的特征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 一、从属性。指该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为前提。 二、补充性。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担保利益。 三、相对独立性。尽管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但其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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