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命健康身体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具体规定如下: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3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但也有1年的,如人身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时效为1年,但不管是普通,例外,还是特别民事诉讼时效最高不得超过2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