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印件可否作为开离职证明的有效证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复印件可否作为开离职证明的有效证明? 把复印件上再盖上原单位的公章就可以,否则新单位要用原件办理社保及其他有关手续,复印件在政府部门是不好用的。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二、借条被撕毁复印件能作为定案依据么 借条被撕毁,只有复印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八条,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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