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还贷和增值属共同财产,双方出资买房如何登记也需分割。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字也属共同财产。离婚要考虑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等综合因素分配20-50%。如能证明还贷是父母或婚前积蓄,则不需分给对方。婚前首付和部分还贷归一个人,婚后还贷算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也要考虑贡献大小进行分割。另外,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将对方名字加入财产证明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将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子女等因素,一般会分配给对方20%至50%的份额。当然,如果能够证明婚后还贷部分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不需要分给对方。如果夫妻双方婚前支付首付和部分还贷,则均归一个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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