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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3. 离开单位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释义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储备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在职工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用来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那么,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好处:
    1.第二套房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根据新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有望提高。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3.申请100万贷款最高可省8000元。
    根据新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4.异地就业者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房贷。
    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连续缴存6个月就可申请房贷。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6.“钱荒”地区支持“组合贷”。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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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