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由所在单位每月直接从职工工资里代扣代缴的,即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收,实质上归职工个人所有。依照相关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单位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一部分住房工资,也是归职工个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