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是否需要冷静期才能同意离婚? |
释义 | 离婚需要经过冷静期,双方协商解决离婚问题并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就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也依旧会有离婚冷静期作为双方的最后保障。 这期间双方可以将离婚问题、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谈妥,签订离婚协议,双方亲自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前往任意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离婚协议上务必写明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订立。 双方都同意离婚,是否还需要冷静期要根据离婚的方式而定,协议离婚要冷静期,起诉离婚不需要冷静期,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的,但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强制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么双方都同意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男女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的内容,大家了解吗? 结语 离婚冷静期是夫妻在离婚前的最后保障,双方应在此期间协商解决离婚问题,并签订离婚协议。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和协议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冷静期的执行根据离婚方式而定,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而起诉离婚则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期满后,双方可申请离婚证。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可在期满后三十日内撤回离婚申请。如有需要,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具体情形,调解无效时,可准予离婚。双方同意离婚需办理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签订离婚协议,并在冷静期结束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以上为律师整理的离婚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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