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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看病可以自行更换医院吗
释义
    工伤看病不可以自行更换医院。
    1、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有权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职工受伤后,按照分级诊疗的总体要求,应到市内工伤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伤情严重市内医疗机构无法医治、确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须经我市二级及以上工伤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会诊签署意见同意、机构医保办盖章和社保中心核准备;
    2、工伤私自转院的后果主要是治疗所需费用可能会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导致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建议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工伤赔偿分为以下款项: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5、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6、劳动能力鉴定费。
    综上所述,如果说病情严重,需要转院,是可以去申请,但不能自己私自转走。不然可能会得不到工伤医疗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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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9: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