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债法的基本理论,合同或协议就是债的一种类型,因为协议约定了安置部门必须为被安置人员提供安置房屋的义务,那么根据合同相对应原则,被安置人员就同时享有取得安置房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公民对财产取得的权利,是有价值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 一、安置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是拆迁方将安置房过户至被拆迁户的名下,过户手续由拆迁方负责办理,过户所需资料也由拆迁方负责准备并提供给不动产登记部门,被拆迁户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督促拆迁方履行协议即可。如果是被拆迁户取得安置房后想将安置房通过出售等方式过户给他人,应首先取得安置房的合法不动产权证书,确认安置房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下安置房可以过户给他人。很多人认为安置房不能出售,不能过户给他人,这是对安置房性质的误解。不能过户,并不是因为房屋是安置房,而是因为房屋产权存在瑕疵,更准确地说,是房屋所有权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存在瑕疵。某些安置房所使用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这种安置房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因为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转让。某些安置房只是因为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合法,只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取得完整房屋产权,可以出售安置房。 二、房屋买卖合同中怎么认定卖方存在欺诈行为?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特别规定了卖方的下面这三种行为属于欺诈: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里共有两种欺诈行为,即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和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根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房屋已经抵押的,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会让买受人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这一点实际上就是一房两卖或多卖。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相当于已经卖给了特定的主体。 三、拆迁协议中谁签字是谁的?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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