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逾期未交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等额本金或者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的贷款,中心将借款人逾期总额以及当月应还款额在合同约定还款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向银行一并通知并由银行进行扣划。需要注意的是逾期贷款借款人合同约定还款日,或还款期的前三个工作日与后三个工作日不进行非合同约定还款日的逾期扣划。 2.超出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逾期的贷款,中心于每周三的前一个工作日将逾期贷款数据传输给银行,要求银行于周三对逾期贷款借款人存入还款账户的资金进行扣划。对于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在节假日期间及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如遇周三,不做非合同约定还款日的逾期扣划。 二、如果是自由还款方式下产生逾期 1.如果借款人是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内,进行偿还逾期的个人贷款,可以先通过银行的呼叫银行中心电话委托系统查询到下一还款日至少应该偿还的贷款金额。查询出来的金额为逾期贷款的本息、罚息与低还款额的总和。 借款人若在下一还款日按照这个数额还款,那么便不再逾期。也可以到贷款业务部门签订“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通知书”确定下一还款日的还款额。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查询到需要逾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的。 2.如果借款人不是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逾期的个人贷款。需要借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价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才可以进行逾期还款。 借款人首先要先贷款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两者协商约定一个还款日,通常约定还款日的范围是这样确定的: 借款人到管理部办理还款手续的三天(不含)后至下一个合同约定还款日(不含)之前,但借款人每期只能到柜台办理一次非合同约定还款日逾期个人贷款偿还手续,借款人还需要在还款日的七个工作日前办理。 并且借贷人需要填写一份“偿还逾期个人住房担保责任委托贷款承诺书”,这个承诺书需要一式两份,本人和所贷款的银行各持一份。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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