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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释义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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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