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安置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拆迁安置房的主旨是:拆迁安置房在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满五年后可以自由买卖过户。法律依据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满五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拓展延伸 房屋拆迁安置政策的影响及实施情况 房屋拆迁安置政策的影响及实施情况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议题。这一政策对于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房屋拆迁安置政策的实施可以为城市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其次,这一政策对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然而,房屋拆迁安置政策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其中包括公平性问题、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居民参与和意见表达的渠道等。因此,政府应该加强政策的监管和执行,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需要注重社会稳定和公众参与,以实现房屋拆迁安置政策的有效落地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房屋拆迁安置政策的实施对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城市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土地资源,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然而,该政策也面临公平性、补偿标准和居民意见表达等问题。政府应加强监管和执行,保护公众权益。同时,注重社会稳定和公众参与,以实现该政策的有效落地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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