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为数物的合同如何解除 |
释义 | 标的物为数物的解除合法的方式为,如果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如果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则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一、买到的是三无机械产品能终止合同吗?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供方提供的产品属于“三无”产品,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同无效情形,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供方退还已付货款并主张赔偿己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已经交给买方的东西能不能先不转移所有权 可以先不转移所有权。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种条款叫做所有权保留条款,是当事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确定合同内容的表现,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主要功能是为出卖人降低交易风险。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出卖人认为重要的义务以前,出卖人仍然保有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样出卖人就可以避免在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不履行其主要义务时,因所有权已转移而遭受损失。 三、出卖他人之物的买卖合同有效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订立时出卖人无权处分合同标的物的事实本身,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出卖他人之物的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既非标的物的所有人,又非标的物的有处分权人,在不存在合同无效的其他事由的前提下,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有效。出卖人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交付于买受人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据此,买受人如果知道出卖人是无权处分的,可以选择两种途径之一,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二条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第六百三十三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