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 解除合同通知书 ”或“辞职通知书”,并保存好回执。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结清工资等。如果公司不同意或扣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找 劳动监察大队 写书面的投诉信。已经提交了电邮邮件的辞职信,满一个月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他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