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拆迁补偿款拿不到进项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即使是土地款也是有条件的,可以从销售中扣除,而不是抵扣。如果将房地产企业支付的地价作为房地产销售的扣除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拆迁补偿费如果支付给政府,就是地价的一部分,可以直接冲抵收入。直接支付给被拆迁人的,所得不能抵扣,进项税不能抵扣。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第三部分 第二十款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