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款不缴税的。然而以下几点值得注意:1、企业所得税可以不在当年计入应缴纳所得税;2、拆迁补偿款可不用缴纳营业税;3、土地增值税可以依法免缴;4、印花税可不缴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四十五条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