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我国尚未发布明确的法律文件规定房屋交易必须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但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化房屋交易已经成为趋势并得到广泛推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规定,“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符合电子签名法律效力要求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只要房屋交易中使用的电子签名符合法律要求,其效力不受影响。 此外,房屋交易电子化的实施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