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抓房产证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遇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下,我们不妨先看看开发商的手续办理到哪个阶段了。一般来说,合同会约定开发商于交房90天后去办理产权登记,若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是不能够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因此购房人也无法取得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开发商未办理产权登记; 2、开发商已办理产权登记,需办理转移登记时找不到开发商; 由此看来,开发商跑路后能否办理产权证取决于开发商是否办理了初始登记。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步骤如下: 1、购房者可先前往工商行政部门查询该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2、若开发企业已进行了合法注销,那么购房者可持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因为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在破产期间凭借购房合同支付证明进行债权登记,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为什么开发商会不愿意办理产权初始登记 出现这一情况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开发商在建造的过程中存在着某些违法行为,比如未全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规划进行施工建设,竣工验收房屋质量不合格等,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进行房屋初始登记,因而开发商无法取得大产权证,从而也无法为购房人办理小产权证。除此之外,有些开发商因管理混乱,经营亏损,官司缠身,濒临倒闭,虽然没有被注销,但是已人去楼空,难觅踪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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