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涉及侵权的违约责任能否判决停止侵权 违约责任涉及到侵权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主张赔偿损失和停止侵权行为的,确有侵权行为的,法院右以判处停止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责任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区别主要有如下方面: 1、侵犯的权利不同 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绝对权,其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 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一种相对权,其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已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是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才在当事人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当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3、行为主体的不同 侵权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责任能力,不影响受害人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 违约行为的主体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由于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违约行为的主体也只能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4、承担的责任不同 实施侵权行为将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实施违约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两种责任在性质、构成上均有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