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服刑人员可以获得减刑? |
释义 | 《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遵守监规、悔改或立功可减刑。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犯罪、检举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抗御灾害、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等。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拓展延伸 减刑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减刑是指在服刑期间,根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服刑人员的刑期进行减少的一种法律手段。减刑的条件主要包括:服刑人员表现良好、认罪悔罪、积极参加改造等。减刑的程序一般经过申请、审查、决定等环节。具体而言,服刑人员可以通过向监狱管理机关提出减刑申请,监狱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减刑。减刑的具体幅度由法律规定,可能是减少刑期或转为缓刑等。减刑是法律对服刑人员的一种人道主义关怀,旨在促进其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 结语 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表现出悔改和立功等积极行为,可以申请减刑。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重大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在灾害中表现突出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减刑是一种法律手段,通过一定条件和程序对服刑人员的刑期进行减少,旨在促进其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时,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六节 减刑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