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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怎么处理
释义
    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个概念的关键在于“公职”二字。现在社会普遍认知的“公职”主要是指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国有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等。这些职位的普遍特点是:享有编制,有很好的福利体系,社会地位较高,工作稳定有保障等。和在私企工作的人员不同,这一类人员的工作有着更大的稳定性,在缺乏安全感的时代里被更多人所向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十二条
    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时,有权依猛大敏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枝枝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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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0:4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