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监事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该段内容讲述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以及监事会会议的制度。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如果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由监事会副主席负责。监事会的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需要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并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法律分析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监事,除以下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可担任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一、公司监事会职责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损害公司权益的,监事会依法提起诉讼; 2、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3、检查公司财务; 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监事会的会议制度如下: 1、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总之,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可以当公司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结语 监事会成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以及就重要事项向股东会提出提案。会议制度应当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并由出席会议的监事通过决议。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主席代替。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共同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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