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及例外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超出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算共同债务,但若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则除外。(《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金额。可以通过查阅婚姻登记记录、贷款合同和信用卡账单等文件来获取相关信息。其次,可以尝试与前配偶进行协商,商讨债务分担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当地法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划分债务责任。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和债务归属等因素来做出决定。最后,一旦债务责任划分确定,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已明确。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首先需要明确债务的范围和金额,然后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分担方式。建议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保护个人信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是明智之举。《民法典》的生效为我们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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