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都有哪些 |
释义 |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结果、定义和量刑不同。犯罪未遂必须具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和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等条件。取证对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也至关重要。 法律分析 一、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都有哪些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所谓着手,就是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是由刑法分则规定的,因此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应当以刑法分则为依据。但由于刑法的规定只是抽象的、原则的,因而在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还必须结合各个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来考虑。例如,持刀杀人、当行为人未看到被害人以前,很难说已着手实行杀人,投毒杀人,就不需要亲眼看见被害人,只要开始将毒药放入被害人的食物时,就是着手实行杀人。 2、犯罪未得逞 犯罪没有得逞。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基本特征,也是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所谓犯罪没有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完全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在结果犯、危险犯和行为犯这三类存在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界限的犯罪中,犯罪没有得逞的具体判断标准有其不同的要求,在结果犯中,法定危害结果的出现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在危险犯中,法定的危险状态的形成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在行为犯中,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是犯罪既遂的基本标志。 3、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重要特征,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中止的基本标志。所谓意图以外的原因,从性质上讲,是指违背犯罪分子主观愿望和意图的主客观原因。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愿而主动停止犯罪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未遂。 关于犯罪未遂也会涉及到取证的问题。首先要有行为人的供词与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目击证人的相关证言。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收集证明行为人实施犯罪的行为也同样重要。提取物证、书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有关证据,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用这些证据来证实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对原因,导致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结语 犯罪既遂与未遂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犯罪结果不同,未遂是指犯罪目的无法完成,而既遂则是成功完成了犯罪目的。其次,定义也不同,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外原因未得逞,而既遂是指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最后,量刑也不同,犯罪既遂会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会有减免,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未遂,需要满足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得逞以及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收集相关证据对于证明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且由于意外原因未能完成犯罪目的具有重要意义。这包括行为人的供词、被害人的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言以及物证、书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的收集和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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