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包工头式劳务用工制度存在已久,在我国的建筑业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16年4月,住建部开始进行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逐步废除了包工头制度。“包工头”形势使得农民工无法确保享有合法的社会权益。转而走向以施工作业企业单纯提供合格劳动力资源为主的新型用工模式。劳务承包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形成于一个特殊的时代。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来到城市工作,但农民工找工作更难。他们不知道去哪里找工作。但企业也急需工人,从而承包商成为中间人,为双方搭建平台。过去,建筑企业与劳务承包商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承包商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合同,但大多数都是口头协议。正因为如此,农民工的权益很难得到更好的保护。索要工资的问题经常发生。许多农民工在春节期间不能回家。他们手头没有钱,老板也不给他们任何工资。这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家还每年进行监督,以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利,并惩罚挣工资的企业。,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