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原则 |
释义 | 一、呆账准备金的提取额计算: 当年呆账准备金累计提取额=年末贷款余额×1%-呆账准备金上年末余额 核销的贷款呆账应保留追索权。收回已核销贷款呆账增加呆账准备金,由此使年末呆账准备金余额超过年初贷款余额1%的部分,当年不必冲回超额部分。 二、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原则 银行提取呆账准备金要符合两项原则: 一是及时性原则; 二是充足性原则。 前者是指银行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应在估计到贷款可能存在内在损失、贷款的实际价值可能减少时进行,而不应在损失实际实现或需要冲销贷款时进行;后者是指银行应当随时保持足够弥补贷款内在损失的准备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