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