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控告人和辩护人相同的案件不一定会对被控告人有利,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被告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2.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违法犯罪行为有证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被告人和辩护人有权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意见和提供证据。” 4.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犯罪的危害性不大,作为初犯被依法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管制的; (二)犯罪的情节显著轻微; (三)及时自首或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四)积极赔偿损失; (五)被害人谅解; (六)其他情节。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被控告人无论有无辩护人,都有权利提供有利于自己的意见和证据,并且如果被控罪名属于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也可以减轻处罚。因此,控告人和辩护人相同的案件并不一定会对被控告人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