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包括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居委会或者过错方所在单位出具的与他人同居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与他人结婚证明; 4、医院出具的证明被诊断为家庭暴力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害鉴定书等相关机构; 5、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者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邻居的证词; 7、能够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有关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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