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和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价款事宜;标的物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标的物的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违反合同时可能造成的损失。 上述内容就是为大家整理并收集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