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可以反诉吗?如何才算有效? |
释义 | 离婚后财产不可以反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且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而离婚案件综合了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项争议,不属于反诉的范围。 一、答辩状与反诉状可写一块吗? 答辩状不可以和反诉状写一块。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进行答辩时想提起反诉的,不可以将反诉状和答辩状写到一起,必须将反诉状和答辩状分开书写,答辩状应当写明对起诉状的反驳或者认可,在反诉状中应当写明被告的反诉请求,被告将答辩状和反诉状写好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将答辩状和反诉状递交到人民法院。 二、本诉撤诉反诉如何处理 原告本诉的撤回不影响反诉的继续,人民法院应当就这部分诉讼依法作出裁定,允许原告撤回该诉讼,反诉部分应继续审理并依法判决。反诉有自己的独立性,反诉是一种诉讼,属于被告提出的单独的诉讼请求,反诉请求的提起还要求被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也需要按照起诉的基本要求向法院提起诉讼。反诉提起后,不会因为诉讼的撤回而消灭,法院可以继续审理反诉。 三、反诉提出后能与原案件合并审理吗 反诉是指对本诉提出的概念,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的原告就是本诉的被告,被告提起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原告所提起之诉,使原告败诉。 反诉必须与本诉为同一诉讼程序,而且被告提起的诉讼与原告提起的诉讼,是互为相反诉讼,联系密切。因此反诉可以原诉合并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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