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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经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释义
    离婚的法律后果有: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即那女双方不再具备法定当的夫妻关系;
    2、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判决。
    一、要是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办
    1、一般都应当以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够清偿完债务的,男女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由谁清偿还是按比例清偿或者其他;3、对于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原则进行判决。因此,离婚不影响婚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
    二、离婚财产和负债如何分配
    离婚财产和负债的分配:
    1.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一般是平等分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的财产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的,双方协商解决。
    三、单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咋办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准备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其次还需要准备好争取子女抚养权有力条件的证据。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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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9: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