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给赡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子女给赡养费的条件: 1、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或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 2、子女具有负担父母赡养费的能力; 3、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是被判定为生活困难。 一、不用赡养父亲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三、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年限是多长时间呢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三、离婚后孩子多大可以增加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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