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没开庭撤诉算第一次吗 |
释义 | 离婚没开庭撤诉不算第一次,但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一、夫妻什么情况下不允许离婚,不允许离婚包括哪些条件 不允许夫妻离婚的法定情形有: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夫妻什么情况不能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在什么情况下夫妻不能离婚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法律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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