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法院离婚能缺席判决的。但需存在如下情形才会缺席判决: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起诉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 2、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