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需要交房产税。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