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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之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以及婚后购买、购置、建设的财产、知识产权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赠与、继承所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没有实际占有权。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后不会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当归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是婚前所得,则归个人所有,无论夫妻共同生活多久,离婚时也不会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婚后购买、购置、建设的财产等;稿酬、稿费等知识产权所得;以及生产、经营所得等。若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夫妻双方或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所得,则即使并没有实际占有财产,只是有了这个权利,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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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