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的清偿债务顺序
释义
    

法律主观:
    


    个人独资企业 解散后,进入清算程序,企业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企业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清偿企业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税费等,不够清偿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投资人 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人要以个人其他财产来清偿。 风险提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注意追讨债务的期限 债权人需要在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要求偿还债务,过了五年的话,以后债权人就不能再向投资人索债了,投资人也不需要还钱。而如果债权人在两年内没提出偿债要求,则以后再 向法院起诉 ,法院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还是有权要债,债务人也可以还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