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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被刑侦带走严重吗
释义
    一般被刑侦带走并不意味着很严重,只是可能涉嫌某项犯罪而被带走接受调查,这是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查的一部分,在刑事诉讼中被称之为“传唤”,并不意味着就有罪被关押,任何人在未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前,都不得被认定为罪犯,若经调查后发现与案件并无关联,则公安机关就会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
    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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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