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异地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身份证原件; 3、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异地购房提取所购房屋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6、异地购房提取所购房屋的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异地购房者委托配偶办理的必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原件。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综上所述,在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本人带着证件,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将公积金取出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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