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农村土地女儿不能继承,也就是农村土地女儿没有继承权,但没有继承权的原因不是因为性别问题,换做是男性,也不能继承农村土地。 2、因为根据《 土地管理法 》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不是个人财产无法继承,因为土地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在土地上建有房屋,那么女儿就有可能获得土地上的 房屋继承权 ,地随房走,即使农村女儿没有对土地的继承权,但可以对土地有居住权,女儿可取得相应的 宅基地使用权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