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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呆账和坏账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1、呆账:为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归属为费用类,出现在损益表中。呆帐发生的原因,是因为企业为了销售商品,而给予客户信用融通,因此呆帐的产生是为了创造收入而发生的一项费用;2、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于发生坏帐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称为坏账损失;或者是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区别:1、三年以上既不增加也不减少的无法收回的往来账,并且不能确定将来是否能收回的往来账,应该确定为呆帐;2、已经确定不能收回的往来账,应该确定为坏账;3、呆账专用于我国金融企业;4、坏账必须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四)资本、基金的增减;(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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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7: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