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企业增资扩股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
释义 | 首先,如果是以现金形式增资扩股,个人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是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净利润转赠股本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就有不同的说法了。 按道理来讲,资本公积,尤其是因为增资产生的资本公积,应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赠股本,视同为利润分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实操中,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地方征收,各地方的政策还不一样。我原来记得有文件说资本公积转赠股本也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但也听说有地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赠股本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实操中,还是要以各地政策为准。 一、如果增资扩股需要交税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不同类型,企业增资扩股(稀释股权),是企业股东投资行为,可直接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股本),没有取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作为企业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也不存在征税问题。 (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应纳未纳的税收金额,因为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缴纳税款,或者缴税日期晚于转增日期,则在增资扩股时首先需要扣除相应的税款。 (三)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以未分配利润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法人股东无需缴税)。 二、常见的增资扩股的方式有哪些? (一)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依据《公司法》第167条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首先必须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有剩余的,方可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公司利润时,经股东会决议,可将之直接转增注册资本,增加股东的出资额。依据《公司法》第169条之规定,增加公司资本是公积金的用途之一,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另外,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详见《公司法》第35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详见《公司法》第167条)增加股东的注册资本。 (二)公司原股东增加出资。公司股东还可以依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将货币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投入公司,直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作为出资的货币应当存入公司所设银行账户,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详见《公司法》第28条)。 (三)新股东投资入股。增资扩股时,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新股东投资入股的价格,一般根据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比确定,溢价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另,依据《公司法》第162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亦可转换为公司注册资本,转换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债券持有人身份从公司债权人转换成为公司股东。 因此当企业以公司未分配利润或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公司原股东增加出资以及新股东投资入股等方式增资扩股时。因为其是企业股东投资行为,可直接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没有取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所以不会作为企业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