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存在欺诈如何要求赔偿 |
释义 | 商品存在欺诈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且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则按五百元赔偿。 以下是应对商家欺骗行为的措施: 1、和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如果要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经营者,纠纷时间应当在两年以内,超过这个时间消费者协会就不再受理投诉; 2、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 4、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明确、具体的诉求。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可以请求续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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