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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前防卫如何判断罪责
释义
    事前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因此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若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需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应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若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事前防卫,又称“过早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它不是正当防卫行为。事前防卫行为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事前防卫合法性的判断依据
    事前防卫合法性的判断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存在非法侵害或即将发生的非法侵害行为。其次,被防卫的人必须面临合理且迫在眉睫的危险,即存在直接威胁其生命、身体、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情况。第三,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且合理的,即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不能使用过度的武力。最后,防卫行为的主观动机必须是正当的,即不能出于私利或恶意目的。根据以上判断依据,法庭将综合考虑事前防卫行为的合理性、必要性和正当性来判断其合法性。
    结语
    事前防卫是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实施防卫的行为。如果事前防卫行为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如果正当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事前防卫的合法性判断依据包括非法侵害存在、被防卫人面临合理且迫在眉睫的危险、防卫行为必要且合理、防卫动机正当等。法庭将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判断事前防卫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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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7: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