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主观方面的成立对判决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若主观方面成立,即犯罪人有故意或过失犯罪的意图或行为,将被认定为犯罪行为;若主观方面不成立,则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1.《刑法》第十六条规定:“犯罪人有故意或过失犯罪的行为和犯罪的结果,即构成犯罪。” 2.《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犯罪人没有故意或者过失,不能构成犯罪。” 3.《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行使公权力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物、集体财物或者他人财物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因此,在职务犯罪案件中,主观方面的成立是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如果主观方面成立,那么犯罪人的责任将更大,判决结果也将更严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