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标准,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一般如下: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4、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5、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