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起诉法院有地域限制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一方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的,另一方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8:14:51